女性在懷孕期間,大大小小需要經歷不少於11次的產檢,每次產檢的內容有一部分是重疊的,但也有部分是不同的,重疊的部分是基礎的產檢,每次都必須要做,因為目前很多女性都是在企業上班,因此國家規定女職工產檢也是可以請假的,並且要算作正常出勤,那麼產檢假需要提供什麼證明?一共多少天?
一、產檢假需要提供什麼證明?
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產檢假算作正常出勤,不能扣除工資,也就是説如果你請假去產檢,就相當於去出差,所以是不能扣除工資和績效的,並且我國法律沒有明確規定產檢請假需要提供確切的證據,只是不同地區,不同公司,制度不同,要求也就不同。
有些公司女職工請產檢假是不需要提供任何證明的,但是有些公司就需要提供,如果提供證明的話,基本上也就以下三種材料,第1個就是每次做產檢的時候的預約單,第2個就是婦產科醫生開具的診斷證明,第3個就是醫院建檔的保健卡。
具體的請假流程要根據具體的公司制度來定,雖然國家並沒有統一規定產檢請假的證明材料和請假的次數以及天數,但是基本上,只要醫生認為有必要檢查的,那就必須檢查,所以用人單位其實應該人性化一點,體現一下人文精神,適當給予單位孕婦職工一定的便利條件。
二、產檢假一共有多少天?
在《新勞動法》中明確規定,女職工在懷孕1~6個月期間只能享受一天的假期,並且這一天的假期要做很多的事情,首先要確認妊娠,然後申請生育指標,再去做生產培訓等內容,到了懷孕第6個月和第7個月的時候,就可以每個月享受一天的產檢假,因為在懷孕第6個月和第7個月的時候,女性需要做一些很重要的產檢,是不能缺席的。
到了懷孕第8個月的時候就可以享受兩天的產檢假期,因為進入8個月之後就屬於孕晚期,孕晚期隨時可能會分娩,因此產假次數也就會增加,半個月就需要產檢一次,所以產檢天數也就要增加,到了懷孕9個月的時候就可以享受4天的產檢假期了,但是其中有兩天是在預產假中的,所以產檢假一共可以算7天,也至少是七天。
但是在實際生活當中,產檢假期還是要根據孕婦的身體情況和醫生的建議來定,一般來説,只要是醫生認為有必要檢查的就必須要檢查,只要去進行檢查就肯定要請假,只要是正常必要的產檢假就不應該按病假或者事假來算,就要計入勞動時間,按正常出勤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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